全面了解境外投资备案(ODI)
外汇管制下,海外资金如何合法合规转回国内?
离岸公司的四大常见注册地比较分析
离岸公司在国际商业和金融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跨境投资中,搭建离岸公司是一种常见的结构。离岸公司具有灵活的公司管理制度,政治和财务稳定性,能享受到税务优惠和资产隐私保护,因此,在投资不同国家和地区时,离岸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许多优势。
在创建离岸公司的过程中,为隔离风险,多样化资本来源,提高资产流动性等目的,通常会考虑搭建SPV。SPV全称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实体),被用于搭建公司投资架构。投资人在选择SPV注册地时,一般会考虑投资人偏好,税负轻重,专业服务环境完善程度,以及设立成本等因素。目前常见的SPV注册地有开曼群岛,BVI(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香港等。本文将从注册条件,外汇管制,投资限制等多个方面对上述四个常见注册地进行比较,以帮助企业在进行跨境投资时选择合适的离岸地。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位于牙买加西北方268公里,迈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由三个主要岛屿组成。Grand Cayman(开曼)源自于加勒比语的“鳄鱼”,在西班牙人当年发现开曼群岛时,海岸上到处可见鳄鱼的踪迹。开曼群岛属热带气候,冬天气候干燥,人口约为35,000人,其中外来人 口占总人口数34%。开曼群岛由加勒比海中三个岛屿组成,主岛为大开曼岛。它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南面约四百五十英里处。开曼群岛是英国的一块殖民地,最早由哥伦布发现。开曼群岛经济发达,达到全民就业政府收入大部份来自金融服务业及旅游业。政府对于持续把开曼群岛发展成为一个离岸金融中心给予很大支持。开曼群岛的声和受欢迎程度在日趋增强,特别在亚洲地区,因其是香港证券交易所仅有的二个获准上市的离岸辖区之一。在199开曼群岛建立了自己的证券交易所。开曼的法律体系是参照英国普通法体系设立的。
1. 开曼公司类别
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律是基于1948年英国公司法案制定的,并且可以在1960年的开曼群岛公司法律(修订版)中找到。开曼群岛的公司形态可分为三类:一般当地营业公司(Resident Company),非当地营业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离岸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税务免除公司主要被各国企业,个人用来做金融方面之规划,税务免除公司不能在地营业。
2. 开曼公司税收
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所以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开曼群岛在1978年获得一个皇家法令,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目前这个法令继续有效。
3. 开曼公司保密性
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完全不对外公开。无须披露公司董事和成员信息。有关信息被视为商业机密,受《保密关系维护法》管辖。因此任何人如果披露该信息或试图获取该信息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该信息,将触犯刑律。
4. 注册开曼公司的好处
(1)开曼公司资料完全保密。
(2)开曼公司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
(3)开曼公司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4)金融服务种类繁多,公司用途无诸多限制。
(5)各方面均处世界领导地位,其政策适合上市。
5. 注册开曼公司要求
(1)确定开曼公司名称;
(2)提供至少一位董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且国籍不限;(如法人企业:须提供公司执照);
(3)提供董事和股东的住址证明,即列具姓名和住址之单据,例如水电费单或电话费单;
(4)签署注册开曼公司委托书,并提供所有董事股东身份证或是护照影印件及律师推荐信;
(5)开曼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但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名称不能用Bank,trust,Insurance等字眼;
(6)标准授权资本一般为USD50000元,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USD1元。
6. 开曼公司名称
(1)确定开曼公司名称;
(2)提供至少一位董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且国籍不限;(如法人企业:须提供公司执照);
(3)提供董事和股东的住址证明,即列具姓名和住址之单据,例如水电费单或电话费单;
(4)签署注册开曼公司委托书,并提供所有董事股东身份证或是护照影印件及律师推荐信;
(5)开曼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但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名称不能用Bank,trust,Insurance等字眼;
(6)标准授权资本一般为USD50000元,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USD1元。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又名英属处女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世界众多大银行的进驻及先进的通讯交通设施使英属维京群岛成为理想的海外离岸金融中心。
198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颁布《国际商业公司法》,开始对在该群岛设立公司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境外公司注册业务。目前,已有超过500,000个海外离岸公司已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这使英属维京群岛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海外离岸投资中心之一。
1.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注册的优势
(1)投资环境: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
(2)股东资料: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资料完全保密;财务报告:公司无需会计师的审核报告,如申报利润及财务状况;
(3)公司税收:免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以外从事的商业经营活动的税收;
(4)公司运作:公司在世界各地均可开立银行账户,股份自由买卖,融资上市。
(5)所有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亲笔签署的年审和年报确认书以及年报文件;
(7)公司重要事项记录册。
2.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注册要求
(1)公司构成: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如:LTD,CORP或S.A.公司名称不能“信托公司”或“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结尾,除非这些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获得相应的执照;
(2)注册资本:标准资本为美元50,000元,分50,000股;
(3)公司董事: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4)公司秘书:委认公司董事会秘书虽不是强制的,但BVI政府建议这样做;
(5)董事会议:董事可在任意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6)公司股权: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7)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英属维京群岛;
(8)公司印鉴:必须有公司印鉴,并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3.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的特点
该地是国家著名的避税地,根据该岛的法律,所有在该岛注册登记设立的公司,除了法定每年计缴的登记费用(非常少)外,所有业务收入和盈余均免征各项税款!所以目前很多国际知名的大公司为了其避税的运作,均在该岛设立避税公司,并展开复杂的国际避税业务活动。中国大陆如联通公司的香港上市主体即为BVI公司。
香港
香港地处华南沿岸,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内陆地区,以及262个大小岛屿(离岛)组成。香港是亚洲最国际化的都市,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一向以融汇东西方文化而著称,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孕育了最具创造力和充满生机的商业文化,从而培养出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内地企业理想的上市集资地方。在国际商界眼中,香港是一个非常有实力的品牌,一直倍受国际社会推崇,在全球享有良好声誉。
1. 注册香港公司优势
(1)香港公司没有行业限制。可以经营任何合法业务,而不必另外申请牌照:
(2)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商贸港口,物流进出自由;一般货物进出不征关税,香港资金进出自由,各种外币可以随时兑换调动;
(3)香港公司税务政策与税率:香港税种少,税率低;香港公司只有两种税:一种是一次性的注册资本厘印税,税率是1/1000;另一种是利得税,税率是16.5%;特殊消费品(如烟,酒),进出征收关税;
(4)利用香港知名度,创立香港品牌,提升公司国际形象;
(5)允许空壳公司存在,允许进行离岸业务的操作;
2. 香港公司名称选择
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公司冠名自由选择,无论公司注册资金大小,香港政府允许公司名称中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企业,协会商会,联合会,基金会,促进会,学院学会,研究院中心等,香港公司其经营范围极少限制(除政府管制的特殊行业外)。
3. 香港公司注册资本
在香港注册公司,无论注册资金大小,均无须到位验资(香港公司条例规定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元港币),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自己公司的注册资本。
4. 注册香港公司条件
(1)香港《公司条例》对公司名称的一般规定如下,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和中文名称同时注册,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2)公司股东与公司董事(至少一位),股东及董事可是同一个主体,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有限公司。自然人可为任何国籍人士,但必须年满18周岁(未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或精神不健全者除外)有限公司可为任何注册地的有限公司。
(3)法定秘书(必须是香港公司或香港人)。
(4)商业注册地址(必须是香港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公函及通知,公司无须特别租购专业物业,但不得只用邮政信箱作为商业注册地址。
5. 香港公司特点
香港税务制度条例非常明确,香港以地域为征收税项的基础,只对来自香港的利润及收入征税。香港与内地情形不同香港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香港的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薪俸税(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税务局负责香港的税务事宜。税务局每年寄出缴税通知书,利得税和薪俸税等数据必须在指定期限前自行呈报,上述税项每年只需报税一次。
香港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对国际投资者非常有吸引力。这就是国际上有许多集团公司在香港设立总部的意义,就是利用香港税务制度条例的优势,达到在离岸贸易,国际投资中的合理避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虽然企业每年必须进行税务申报,但企业只有在香港经营产生的赢利按纯利润的16.5%征收利得税,企业不盈利不交税。
新加坡
新加坡位于马来西亚半岛南端,原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现已成为主要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其货柜码头吞吐量在全球数一数二,与香港不相上下。新加坡以制严谨驰名,其实,新加坡是一个行政管理非常审慎的司法管辖区。
新加坡实行英国法律制度,其公司法以普通法为依据。新加坡签署了提供若干税务安排和保障优势的双重课税和投资保护协定条约。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投资如架构和管理妥善,则其在新加坡境外赚取的利润可免应课税。自二零零八年的课税年度起,对于各公司的应课税入息,将按划一税率百分之十八征收所得税。凡合资格的新成立注册公司,可申请三个连续课税年度完全免缴其正常的应课税入息(不包括新加坡的已付税股息)中首十万元的所得税。新加坡已于二零零八二十五日废除遗产税。
1. 公司注册规定
每家新加坡公司须在当地设立注册办事处,该注册办事处须为实际地址,不可以是邮政信箱。每家公司必须委聘最少一名董事,但不得为法人董事,而且该董事必须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雇佣通行证持有人。要成立注册公司,建议公司有一名个人发起人。其后,可由一名法人股东(即控股公司)持有股份。公司不得发行不记名股份。每家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当地公司秘书,并保存会计账目,而会计账目必须由一名当地核数师审核。上市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合资格的当地公司秘书。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可担任公司秘书。
根据现行法例,自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起计的财政年度,如豁免私人公司在某个财政年度的收入不超过五百万新加坡元,该财政年度的账目便毋须经核数师审核。公司董事,股东和公司秘书的详细资料须存档于公司注册处,并供公众查阅。每家公司每年必须呈递周年报表和经审计账目(除非获豁免),逾期呈递者须缴交罚款。在符合《公司(修订)法2004》的规定下,私人公司无需召开周年大会。
2. 当地基本架构
新加坡是一个成熟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因此,当地国际性的银行,股票经纪公司和金融机构多不胜数。不少大型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行均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新加坡政府稳定,并有大量专业人才,可协助进行国际贸易。
新加坡机场航线逾百条,是地区性航空枢纽;新加坡具备先进的通讯设施和完善的基础架构;新加坡公司还可用该国多项税务协定条约的优势。